大家好!依據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(以下簡稱個資法)的規定,請考生、家長及高中教師詳細閱讀本會依個資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所為以下「 測驗服務之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[適用對象考生]。
另申請特殊應考服務考生(如身心障礙考生、突發傷病考生等)之健康紀錄及應考人紀錄(如在校學習紀錄、個別化教育計畫等)僅供本會審查應考服務之依據,不作為其他用途。
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 敬啟